——党支部、二级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填写《预审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进行预审。(审查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2.自传(不少于3000字);3.思想汇报(不少于2份);4.《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培养考察时间少于一年的不得发展入党,培养时间超过一年的要持续培养,可填写多份考察表,或将每半年一次的考察意见另附页填写;)6.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7.函调或外调材料;8.政治审查综合材料;9.近一年的学习成绩表(一年内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0.相关荣誉证书(至少有一个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按要求填写规范,字迹工整,一律先打草稿,再誊抄,不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受,不重发《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入党志愿书》中详细填写表决情况(必须严格实行票决制,按程序逐个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并提出评价性意见) ——党总支(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由总支(党委)委员和组织员分别进行谈话并填写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党委审批(教工预备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设置党总支的二级学院学生预备党员由学校党委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