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规定,现就我院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
组长:宋魁
成员:钟记超、李惠、钟晓林、张楠、李利佳、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
二、评选依据
学院严格按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67号)及2021年《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学校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为1人
四、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入学后第二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即我院2021级和2022级本科班公开公平推荐,根据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成绩择优评选。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备注: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遵循优中选优的原则,若大二学生不够优秀,优先评选高年级更为优秀的学生。
五、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选修课也不能不及格),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2、申报材料要求
(1)有意向申请的同学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填写要求:①应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②段首空2格,字数200—250字;③一律不使用书信体格式,不能出现“我”或“本人”字样;④要求用词规范、逻辑清晰、条理分明、语句通顺,内容无雷同;⑤无错别字、不漏字,不错不漏标点符号。
(3)“获得的奖项”一栏不允许为空,如果为空,不符合参评国奖条件。学生获奖情况以2022-2023学年的为主,获奖证书日期截止2023年8月31日。如果材料不够突出,也可以把前一学年的获奖情况写进来。获奖情况的日期、名称和颁奖单位均按获奖证书上的信息填写。(颁奖单位用全称,颁奖单位较多的,只填写排列第一的单位,再加上“等几部门”,如“教育厅等3部门”。)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可打印、复印、代签。
六、评审要求
1、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层层公示制,在年级、学院、学校及校园网公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17日,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过期不候。
2、需提交的个人材料:
①《2022-202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qq群共享);
② 2022-2023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办公章);
③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
(注意: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填写的顺序依次放好交到实训楼111办公室)。
3、其他要求:9月18日,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放弃申请,递补者按要求递交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9月19日,学院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和公示。
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