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关心我校的发展,支持和重视学校的人才培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广大青年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努力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为,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我校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拟在全体学生中充分挖掘、宣传新时代品学兼优、励志有为、道德模范、科技创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特在学校设立“亚辉龙”奖学金,现制定我院奖学金评选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亚辉龙”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魁
副组长:钟记超
组 员:李惠、钟晓林、李利佳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奖项
学校下发至我院共4个名额,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品学兼优”标兵。共评选1人,奖金5000元/人。
2.“励志有为”标兵。共评选 1人,奖金5000元/人。
3.“道德模范”标兵。共评选 1人,奖金5000元/人。
4.“科技创新”标兵。共评选1人,奖金5000元/人。
其中,第1、2项采用等额评选,第3、4项采用差额评选,原则上各学院毕业生名额分配不超过总名额数的20%,按四舍五入计算,即我院2020级评选名额限定为1人。
2022级学生,没有大一学年(2022年秋-2023年春)的成绩和综测,故前两项品学兼优、励志成才不可以参评;道德模范、科技创新可以参评。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4.乐观向上,勇于进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5.热爱学校、班集体,关心他人,服从大局,能主动投身学校、班级各项事业当中。
6.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研究生为综合评分)在年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各科课程成绩须合格。上一学年指的是: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
(二)具体条件
1.“品学兼优”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曾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或两项以上省级个人荣誉称号;
(2)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9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或专业)排名前10%;
(3)研究生评选参照《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励志有为”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学校认定为2023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学生,且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生活俭朴,意志坚强;
(2)曾获得省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3)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8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或专业)排名前30%;
(4)研究生要求家庭困难,评选办法参照《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3.“道德模范”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积极参与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或个人在思想、道德、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奉献社会、拾金不昧、逆行抗疫、舍己救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突出事迹者。个人优秀事迹受到政府部门、官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表彰的优先推评。
4.“科技创新”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专业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团体获奖以排名第一的获奖学生为准;
(2)曾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第一作者等。
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主办方须为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职能单位或具有权威性的机构。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将采取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校复审终评的流程进行。
1.个人申请(6月9-11日)
学生可依据评选条件,自愿提出申请,需填写《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评选汇总表》(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把相关佐证材料的照片在6月11之前,发到邮箱760380646@qq.com,成绩及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
2.学院初评及公示(6月12日—6月18日)
学院成立“亚辉龙”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按照学校名额分配进行初评,同时,对评选对象要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任课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3日,公示结束后,向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提交初评结果和相关佐证材料。
3.学校评审及公示(6月19日—6月23日)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后,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公示期为3日,最终评审结果报“亚辉龙”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 总结表彰
学校将召开颁奖晚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本次活动评选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醴陵陶瓷学院学工办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