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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湖南工业大学少数民族学生春季助学”资助育人通知
2021年10月27日 15:11      作者:      点击数:

醴陵陶瓷学院



 


 

关于开展第七届“湖南工业大学少数民族学生春季助学”资助育人的通知

 

各班级:

为确保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株洲市委统战部、株洲市少数民族联谊会联合发起,湖南工业大学承办的“少数民族学生春季助学”项目持续开展。现将2021年第七届“湖南工业大学少数民族学生春季助学”资助育人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1年第七届湖南工业大学少数民族学生春季助学

二、捐资助学人

株洲市科瑞变流电气有限公司 总经理

丁劲松(土家族)

株洲市新时代输送机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英(土家族)

三、捐资金额与资助对象

1、资助对象及金额:湖南工业大学30位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在校就读不少于一年的各少数民族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对象产生及确定

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按总名额占比进行分配,醴陵陶瓷学院评选名额为1人。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四)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生活勤俭节约无高消费情况,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五)上一年度智育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

(二)上一年度有补考、不及格者;

(三)休学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

(四)不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五)生活不节俭,有奢侈浪费和攀比行为的;

(六)按照校规,有其他不适合享受资助行为的。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少数民族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申请,于69日之前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少数民族学生春季助学统计表》发送到邮箱760380646@qq.com2021610日前,学院根据上一年度成绩和平时综合表现完成评选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二)2021617日前,学校资助中心完成汇总审核并公示,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30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对象。

(三)受助对象报备。将30位受助对象基本情况分别向湖南工业大学党委统战部与株洲市少数民族联谊会报备。

(四)捐赠方式:现场捐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醴陵陶瓷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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