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醴陵陶瓷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并报学院党总支备案审议,拟确立张珂杰等5位同学为党员发展对象。根据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在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通过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和举报。举报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3日到2022年5月19日。
受理部门:醴陵陶瓷学院纪检(实训楼113办公室,宋老师)
学院纪检电话:0731-22027835 电子邮箱:290905801@qq.com
醴陵陶瓷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