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是由湖南工业大学与醴陵市人民政府按照联合办学模式组建的一所二级学院,与湖南工业大学其他二级学院办学层次相同。学院坐落于“中国陶瓷之都”“中国陶瓷历史文化名城”——醴陵。
学院2021获批为湖南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2022年立项工信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立项工信部首批国家级专精特新产业学院。
学院现有“陶瓷艺术设计”“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陶瓷方向)”2个本科专业;拥有“先进陶瓷材料”“陶瓷艺术设计”两个硕士点方向及一个复合陶瓷材料与特种包装博士点方向。学院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诚邀天下英才共同建设陶瓷学科特色鲜明、科研教学并重的高水平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常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校人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常年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醴陵陶瓷学院综合办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3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ut.edu.cn/info/1114/4896.htm)、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网站(https://lltc.hu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30分。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网站进入公告栏找到招聘公告进行报名,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将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材料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2)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身份证明,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5月1日以后);
(4)近期1寸证件照;
(5)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入围试讲后提供);
(6)应聘岗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学术评议、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竞赛)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学术评议、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合格分数线
分别设置学术评议成绩合格分数线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经学院常年性招聘领导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将应聘人员的试讲、学术评议、综合成绩加盖学院公章在学院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并将常年性招聘结果及过程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027828(陈老师)
附件: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常上性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