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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8年10月17日 16:49      作者:钟记超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班级: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湖工大学字[2018]38号)文件要求,且新生人数及新生七类重点对象人数已基本确定,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我院2018-2019学年一等助学金总名额为12人;二等助学金总名额为12人;三等助学金总名额为10人,共34人。我院资助中心统筹考虑各班级在校学生人数、重点资助对象人数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人数等因素,将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院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按比例计算分配至各班级(为确保七类重点资助对象都享受一等助学金,部分班级助学金等级有所调整,班级所获助学金总名额不变)。

二、评选方法

1、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在籍本、专科生且已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含2018级预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度内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为七类重点资助对象。被认定为以上七类重点资助对象的学生必须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资助;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8)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2、转专业,留级学生参评国家助学金的特别说明:

跨学院转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学院认定表》要求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手续,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在学院内转专业的同学在现在所在班级就行评选,留级学生统一在原班级参加助学金评选。

三、评审要求

1、成立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共七人)。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班主任)、资助委员(无资助委员,由生活委员替补)、学生干部、普通同学5-7人组成。辅导员(班主任)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2、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层层公示制,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助学金等现象;严禁工作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四、时间安排

此次评选,工作量大。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0月17日-10月19日,评选出并完成所有国家助学金申请者个人信息的填写;

2、10月20日交国家助学金所有纸质材料至资助中心。

醴陵陶瓷学院学生工作办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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